第三十七章 这不是人写的-《美人如苏:贤王撩一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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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些以为她在谦虚的人,硬生生被打脸。

    而且打的啪啪作响。

    暗黄色的纸张上面,字迹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这哪里是姑娘家写出来的。

    在场的各位,闭着眼睛都要比这个写的好。

    如果刚才还有期待感的人,现在已经不再为秦如苏讲话。

    “诸位,献丑了。”

    这话不仅仅是说的。

    是真的丑!

    李元素站出来,故意嘲讽秦如苏,“大家也都知道秦县主平日里是怎样的一个人,写成这样,也是情理之中。”

    她话音刚落,跟随她的另一个姑娘在纸上写字。

    姿态优美,握着笔的手也纤细,很有美感。

    等写完之后,纸张上的字迹也是娟秀。

    尤其加上秦如苏前面的对比,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不知道谁在人群中喊了这么一声。

    好多人都开始跟着起哄。

    其实这女子的书法也就是一般,没有什么特别的。

    奈何是跟在秦如苏的身后。

    这就有了很大的反差。

    不是特别好,也会是被人认定为很好。

    李元素见秦如苏吃瘪的样子,心中暗爽。

    尤其是已经认定为她接下来还要继续出洋相。

    整个人也打起十二分的精神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秦县主的书法是如此的怪异,真是传闻中的草包?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是,以前是不知道,现在眼见为实,这是撒不了谎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她又为何来参加逸华会,岂不是来给侯府和贤王脸上抹黑的?”

    众人议论云云。

    全然都是围绕着秦如苏和顾煜的事情展开。

    书法比赛进行到一定的地步,接下来的是考女子的女红。

    姑娘们当场刺绣。

    不过这可不是个简单的活。

    姑娘们一不小心便会出错,这既是考验刺绣,又考验姑娘们的心理素质。

    一旦心理素质不好的,便会被淘汰。

    只有素质好又能稳住的人,才会胜利。

    秦如苏拿着针。

    她会用剑,会用枪。

    可针,她只是见过,并没有接触过。

    小的时候,爹爹见她拿着针往自己的手指上刺了好多下,便将教她女红的事情延后。

    这一延后,就延迟到了今天。

    这书法会输掉。

    那可能县主平日里对书法并不是很感兴趣。

    也许她的女红刺绣好的不得了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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